法律问答

我哥想跟嫂子离婚!想争抚养权!女方是属于第三婚,除了跟我哥有个小孩之外还有两个小孩,她给她大儿子办了贫困户!我哥能争到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少?

子女抚养
2023-02-08 21:1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在争取抚养权时,一方有这些情况会成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长期抚养和照顾孩子。。
    2、父母愿意且有能力帮忙一起照顾孩子。。
    3、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4、离婚后有固定的住处。。
    5、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6.在孩子的教育上比对方有优势。
    7.孩子愿意与其一起生活。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 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抚养权的取得跟很多因素相关,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
    2.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父母平日与孩子相处时间的长短、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时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等因素;
    3.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4.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二、法律规定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二、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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