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5年前捡了一个孩子没户口?,我该怎么办

2023-02-09 01:0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捡来的孩子办理户口的方法与流程:
    1.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说明捡到小孩的情况及过程,并开具证明。否则,没有证明就有可能怀疑孩子是被拐卖的。
    2.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因为有了收养手续,养父母和养子女就有了权利义务关系。
    3.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依据民法典规定,捡到的孩子一般按具体情况办上户口手续。分别如下:捡到小孩后,当事人通常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但是办理领收养登记前,首先需要带着被捡养小孩到公安机关办理被遗弃的证明。
    因此捡到小孩后,当事人需要先到派出所报警备案;有了收养手续,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法律分析:捡到孩子没有报警可以上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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