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官司中,收集到老公和别的女人很暧昧的聊天记录,算是他在外面有婚外情的证据

离婚
2019-05-04 09:5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遇证据收集与证明效力
    (一)证据可以从两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直接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2、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需要亲子鉴定,
    (2)暧昧短信,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3)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4)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5)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 一、你可以收集整理性格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二、法院应该支持你的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方式要求;
    三、在双方结婚后,你偿还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关于诉讼费由按照诉讼费收费标准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