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是城市户口,公公婆婆农村户口,媳妇可以迁到公公婆婆户口里面吗

2023-02-09 03:3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
    2、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但儿媳户口迁移到公婆处是要有前提条件的(属于其它人员),要么是公婆年老有病需要家人照顾,要么儿媳需要照顾户口在公婆处的子女,总之由于儿媳因为不是夫妻投靠以及法定的亲属投靠,必须事先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提出户口迁移的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核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儿媳的户口可以迁到公公婆婆处可以迁入公公婆婆的户口本上的。因为丈夫的户口如果在公公婆婆家,则女方可以按照配偶迁入的方式迁入丈夫的户口,即迁入公公婆婆家。具体的办理手续;
    1、需要准备好男女双方的结婚证,同时还要准备结婚证的复印件。准备好男女双方的户口本原件与其复印件,同时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与其复印件。
    2、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3、拿着之前准备的证件以及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4、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持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完成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分两种情况考虑:
    1、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
    2、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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