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9年,婆婆一直和我们住一起,这么多年实在相处不到一起,自从有了孩子后,因婆婆身体不好接受不了孩子的哭闹各种因素让我回到娘家住了4年,孩子马上四岁了,生活费老公从来没给过一分钟,都是我和父母一起养的孩子,我们四年没有过夫妻生活,在孩子1岁半的时候我母亲去世了,去世前母亲给我了一份财产,请问这个财产如果离婚后会定为共同财产吗?这个财产我老公是不知道的。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2-09 04:2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由双方约定共同财产为各自所有或者共同共有
    2、由双方协议决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案;
    3、若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处理共同财产。
    遗产的处理
    1、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归一方所有;
    2、在婚姻期间,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按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法律分析:
    1、双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有各自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世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自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4、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额日常开支双方要进行协商
    5、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女方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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