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被告的身份信息法院不予立案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2-09 06:3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立案的案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 起诉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此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要求补充相关起诉材料;
    2、法院存在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不接收诉状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不给立案的。
    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由法院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安机关立案的程序如下: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目击者等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法律分析:法院不给立案,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在于起诉书不规范 。网上立案在给当事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少当事人带来了困扰:只告知案件审核未通过,却不给不予立案裁定。不立案不需要发给一个“不予受理通知书”。立案和受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院在立案后7日内会审查起诉,这时候如果发现不符合条件,会裁定不予受理。立案是第一关,受理是第二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没有被告身份信息无法起诉。没有被告身份信息,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进行立案的。因为立案了也无法送达传票和立案文本,这样也就无法审理。换句话来说,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的,不宜起诉。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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