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交通事故案件怎么收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2-09 07:0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在
    0.5%至
    2.5%之间按照比例分段累计收取。诉讼费即案件受理费,包括非财产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是按照损害赔偿标的额计算,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元-3000元,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律师费没有收费的标准一般是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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