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写借条问题,我有一位亲戚2016年9月29日开始把一套房子挂在我名下陆续我帮这套房子还房贷借达到60万,2020年12月卖掉房子了,已资金周转困难理由没有还我60万,目前办理离婚(离婚日期大概17-18年)把他唯一一套学区房分给他前妻和女儿名下,等于他现在无资产,前天找他写了借条日期写2018年12月31号,我现在想法叫他从新写一张借条日期写2016年9月29号,能不能卡住那套学区房,请问怎么写更合适?

民间借贷
2023-02-09 10:4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借条可以按一般的借条书写。
    一、写清楚债权债务人的法定全名。
    二、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还款的集体年月日。
    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六、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借条要由借款人亲自盖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夫妻间借条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利息、还款时间; 最后,写上借款日期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字。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有借条或协议的,按照借条或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间借条和正常借条一样,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利息、还款时间; 最后,写上借款日期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字。夫妻离婚时,就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有借条或协议的,按照借条或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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