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

刑事辩护
2023-02-09 11: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起算时间从处以管制开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