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帮忙打山核桃的人,不是在做事过程中受伤了,是从摩托上一屁股坐地上,受伤做手术花了三万多,一年以后取钢板要一万多。现在每个月要误工费营养费9000,合理么?而且这个工人是别人带来的不是自己请的,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2-09 11: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营养费,按伤情治疗情况酌定。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软组织损伤误工费一般15天左右,营养费需要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的证明,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五十或一百元一天,医疗费依据医疗费票据核算,有保险让保险公司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