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2-09 11: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纠纷的法院程序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土地证等材料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备齐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法院受理案件后,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但是申请撤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 法院会受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但要经过政府处理之后。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