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前两年一直没签合同,22年前突然签了一个六个月的合同,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时不再经营的话,员工还能得到赔偿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9 13: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一直不签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没有签劳动合同要赔偿的前提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包括两部分的赔偿。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无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务合同未到期,一方违约的,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数额来赔偿;如果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予劳动者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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