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自建房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流程如下:建设单位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工作人员核收申报材料,登记项目建设报件、转项目经办人;审核合格后项目经办人现场勘察,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流程:建设单位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工作人员核收申报材料,登记项目建设报件、转项目经办人;审核合格后项目经办人现场勘察,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法律分析: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
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