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运输业,税率3%。
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打捞,比照水路运输征税;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此外,与运营业务有关的理货以及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都属于交通运输业征税范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