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就是我租房子然后提前转租出去了但是一开始租房子时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剩下的是可以退的吗

房屋租赁
2023-02-09 14: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和物业协商解决
  • 房东依法收取的转让费一般不予退还。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合同虽未约定但房东表示同意转租的、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实施转租。
    法律依据:房东依法收取的转让费一般不予退还。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转租的、合同虽未约定但房东表示同意转租的、房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可以实施转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 进行退租需要注意:
    1、应当确保出租房屋的内设与承租时大致相同,否则,承租人应当就其过错,对内设的损坏、灭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出租人,即提前三十日通知;
    3、退租时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