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施救费属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项下赔偿。施救费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被保险人或其
代理人、雇佣人员为了减少事故损失而采取适当措施抢救保险标的时支出的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