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2-09 16: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医疗事故的责任的分类的方式如下:
    1、全部医疗责任;
    2、主要医疗责任,即医疗事故主要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
    3、次要医疗责任,即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起次要作用;
    4、其他医疗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 医疗责任事故不包括以下情形:
    1、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