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指使我把人打死了,我那时候小未成年。为计生办出的事情。被判十五年。可以找他们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9 16: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人把人打死的判刑规定为,如果是构成故意杀人罪,则可能会在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则可能会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未成年打死人的判刑: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或者年满十二周岁,经最高检核准,应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范围内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不符合上述刑事责任年龄的,则不予刑事处罚,但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把人打死如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该未成年人已满12周岁的,并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可能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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