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手打人派出所不给打人拘留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3-02-09 16: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派出所不对打人者拘留,受害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如为轻伤对方已涉嫌故意伤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如果警方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投诉。
    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一、被打伤派出所为何不拘留对方
    1、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以拘留的。所以不是打人就一定被拘留,也要看具体情节,或者结伙殴打他人这种情节严重才会被拘留。要看构成轻微伤还是轻伤以上,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被打伤后做伤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发生伤害案件后,当事人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在得到委托书后,要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进行鉴定。在伤情检查清楚后法医会出具或告知伤者,伤情以调查清楚,会发出鉴定;
    3、在法医门诊进行完检查确诊完毕后,伤者即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一般损伤三天以内出具,特殊或者复杂损伤七天以内出具,及特别损伤因需观察愈后情况相应时间会有所延长;
    4、一般公安局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自行到法医处领取,领取后公安机关会告知伤者鉴定结果。社会机够出具的由伤者自行鉴定的伤情鉴定书,可由伤者自行领取,但一般公安机关不会采信公、检、法机关法医以外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另外关于伤情鉴定复议,一般是在接到伤情告知以后,伤者就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
    6、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及特别情况,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 法律分析:可以去上一级公安机关要求处理,派出所的辖区分局治安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
    1、致使受害人轻微伤,看是故意伤害行为还是打斗所致。如果因民间纠纷打斗所致,警方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处罚。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警方要进行拘留、罚款。
    2、如果警方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