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期限
1、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
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二、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吗
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原因如下:
1、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
2、案底不可以被消掉,留在档案记录里,除非由于数据不同步,户籍地公安机关未得知,但是处理地公安机关肯定是有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