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时被乘客不小心伸腿绊倒,导致腰部肿痛。我在医院花了1000多元,但绊倒我的人认为他不应该在公交车上支付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9 17: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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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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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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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若在乘公车的过程中受伤的,责任人一般应当对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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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