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未遂没有财产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刑事辩护
2023-02-09 21: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 被盗窃损失的处理方式:对于被告人盗窃,导致被害人财产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经法院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进行民事赔偿的方式为:在盗窃行为发生后,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受害人或合法权利人进行赔偿,减少损失,达成谅解。受害人也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获得民事赔偿。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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