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暑假在某县一店面打工走的时候老板说资金周转不开所以没把工资结给我,中间我每次向他要工资都是被敷衍过去最后在今年上半年我又去到工作的地方让他给我写了个欠条并让他写上还钱的日期,但是他还是逾期,欠条上有他的指纹还有他的身份证号字也是他自己写的,现在离我离开他店的时间已经一年了。他的店现在也不开了,但是闲置在那,前一段时间想转但没转出去。现在打电话他也不接,手机号应该是换了,我该怎么办?

2019-05-04 13: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解决办法如下:
    一般来讲,能找自己借钱的人都是相互了解的(想放高利贷的除外),所以,如果这个人以前就有借钱不还的先例,个人建议还是想清楚再借。因为,一旦超过了法律的诉讼时效,想要要回借出去的钱比较麻烦。
    具体来说,如果借钱超过了诉讼时效,有这两种处理方法:
    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
    ②如果协议不成,可向对方发催款通知单,只要在通知单上签字,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 民间借贷中,如果说欠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有抵押物的,在欠条中加上一项抵押物品的详细情况,并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