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女孩)从出生一直跟母亲生活。婚姻期间男方存在欺骗行为!孩子应该判给谁?

2019-05-04 14:06: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与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一样。
    2、根据《婚姻法》及其若干解释,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在这种情形下,男女同居是非法的,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是说一般的同居关系可以自然解除,除非涉及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法院才受理。
    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一样的。具体来说,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一)父母可以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协商解决。但如果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归属难以达成协议,发生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话,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
      
    (二)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当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未达成协议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具体的审判中,会依据非婚生子女的年龄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您好,按照《婚姻法》相关的规定,这是属于个人财产,由于15万存款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即该赠与已经履行完毕,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 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3、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1、协议离婚对方有欺骗行为,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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