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收集证据要注意些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2-10 23: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收集证据的八种方法包括阅读材料、开会交流、察看现场、发送函件、向第三方取证、固定证言、网络检索、公证保全。
    在收集证据时,在遵循“主动及时、客观全面、深入细致、严格保密”等要求外,还应注意:
    1、证据的收集、固定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2、收集证据要注意明确证明对象;
    3、收集证据要注意保全和固强证据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第二十九条 审查谈话、执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第三十二条 严格依规收集、鉴别证据,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 一般来说,证据都是当事人自己采集的,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
    (2)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收集的其他证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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