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离婚起诉书和诉讼费已交到发院快一个月了,这种情况可否到法院咨询

离婚
2019-05-04 17:3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去法院起诉要按要求交诉讼费,这是必须缴纳的,不是可以选择的。只不过,现在很多人去法院起诉离婚,担心交了诉讼费之后自己又败诉,那么就没办法拿回这笔费用,所以有人就去法院起诉之后不交诉讼费。这样做合不合适?有什么后果?接下来让法律经验小编为您整理介绍。   事实上,不管是离婚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如果你没有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的话,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可以按照自动撤诉处理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的法条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还有,所谓的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对此,当事人在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下面几种: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一般来说,你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你是要按规定办好下面几件事的:   
    1、起诉状。先准备一个起诉状,然后去那个人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法院在审核材料受理后,就会给你应诉通知书。   
    3、材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你的身份材料、证据。   
    4、费用。一般的受理费用为50元,不过得根据涉及的财产状况决定。   如果你们提起的是离婚财产纠纷的,那么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