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喝了点酒骑摩托车,别被别人酒驾撞伤逃逸,他该付什么责任

2019-05-04 18:2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没有达到醉驾)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上,因为酒驾加上逃逸,你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违法两方面的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
    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者进行赔偿。
    2、违法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外,还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若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逃逸人员更是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撞死人逃逸罪更重。 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如果酒驾撞死了人,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动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 因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先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赔偿。《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谓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将车辆出借给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使用,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只要是将车辆出借给有驾驶资格的人使用,出借人(车辆所有人)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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