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婚姻法离婚,婚后对方出车祸赔了十多万块钱,他说借的他妈的,离婚我要偿还这笔债务吗

离婚
2019-05-04 20:0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该债务作出处理,所有债务都归男方,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女方主张债权,因为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男女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男方死亡后,债权人有权就原夫妻共同债务向女方主张权利。
    女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男方的继承人遗产范围内追偿。
  • 出了车祸司机该怎么做,  车祸既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出了车祸司机该怎么做:  
    (1)不用承认自己对事故负有责任,也不要接受任何责任。只要把警察要求的各项事宜做到就行了。  
    (2)要立即停车。声称自己对已涉及事故一无所知绝对不是个理由。所以要立即在离事故现场尽可能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对任何受伤人员都要进行任何可能的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并呼叫救护车。如果有人受重伤或身故,你还得报告警察或交警,如果不妨碍交通,就不要移动汽车,即使实在要移的话也要标出原来的汽车位置。  
    (3)立即记下所有目击者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以后你可能就没有找到目击者的机会了。  
    (4)如果事故不严重,你就不必要留在现场。但是必须在24H内报告警察。报警时要带上自己的驾驶执照。  
    (5)如在事故中有人身故,不要耽误,立即向你投保之保险公司的索赔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6)记录下面的详细情况身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身故发生的地点;另一车辆驾驶员和车主的姓名和地址;另一车辆的车号和型号;另一车辆的保险公司名称;另一车辆的汽车车辆保险号;受伤人员的姓名和地址;目击者的姓名和地址;现场警察的姓名和所在警局。

  • 一、男方仅仅是也轨(与他人通奸),虽然是过错(但不属于法定可请求赔偿的过错行为),女方无权主张损害赔偿或精神抚慰金,除非男方自愿给与。
    二、需要根据女方因此受到的损害结果或程序来确定,确实因此造成了精神障碍或出现了自伤、自残、自杀行为等自害行为的,可以适当判定精神抚慰金。
    三、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6条确实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制度,但这条法律规定的过错与老百姓的理解过错(比如婚外情)相差甚远。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而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出轨,既不符合“重婚”这一标准,也不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标准。从立法者角度来看,出轨(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属于私德,法律不干涉。
    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一般不会支持女方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 规定是,夫妻俩自领取结婚证起,两位取得财产收入,以及发生的债务,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不管财产和债务的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一方婚前取得个人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自然增值之外,也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