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结婚快三年了,结婚时候买的房子,现在,男女提出离婚,女方要是同意离婚,房子女方有权利分财产吗?

离婚
2019-05-04 20:1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你的提问涉及三个问题:第一,孩子抚养,第二,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配,第三,你是否有权要求男方赔偿。根据你叙述的情形,这三个问题的处理方式:第一,因孩子未满一周岁,原则上归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当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第二,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又取得男方有外遇的有效证据,女方可以多分房子,双方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第三,即使女方取得男方有外遇的有效证据,如男方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情形的,女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与谁提起离婚没有关系。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