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戚借走我的会计证,注册公司。干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他们公司上班。但是今天经侦找我问话,才知道他们虚开增值税发票,请问我这有连带责任吗?我啥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该怎么处理呢?

刑事辩护
2019-05-04 20:5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公司理赔: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 按照现行的《公司法》的规定,个人是不能开公司的。 开办公司一般要有2~50个股东方能成立,也就是说起码是2个人以上。 注册公司要看你是开办那一类的公司,一般注入的资金在10~50万元左右。 以下是《公司法》的一些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企业虚开发票,收取非法手续费。取得虚开发票的企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甲企业销售材料,购买方不需要发票,该企业就没有开具发票,但是,没有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也是必须计算应纳增值税的。
    而乙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让甲企业将该笔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企业,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一定比例(比如8%)给甲企业支付手续费。这样,甲企业额外收了一笔“手续费”,乙企业又抵扣了增值税,抵减了成本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当然,现实中,虚开发票的手段很多很复杂,目的就是一方为了取得非法收入,一方为了偷税漏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处罚比较严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