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原来是工厂工人,后因工厂破产后下岗跟私人企业打工。现在要退休去档案馆找工资表,因工资表不全,要招工前一个月的,我是9月份招的,要8月份的没有,我就把7月的改成8月的,现在被发现了,想问一下,会被判刑吗?

2019-05-04 21:1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私营还是合资、外资、国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 1.破产兼并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费,分别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机构管理。  
    2.企业破产时,应优先清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含利息)不得减免,破产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滞纳金可予免除。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内的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以企业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破产当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计算5年,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一次性拨付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的养老保险费用,不得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为使已离退休人员原待遇水平不降低,目前仍由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保险费用,可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由企业一次性支付。  
    4.随同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所属集体企业及家属工,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5.企业破产时,原由企业负责发放的因工和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按照现支付标准核定10年,从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提取,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本人。
  •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公司解散(倒闭)属于法律允许的情形,将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同时,可以由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并申请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欠发的工资应该能够得到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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