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诉法中申诉的含义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2-12 19: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诉法中申诉含义是:是指当事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的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刑事诉讼法中申诉的含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但申诉期间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 申诉在刑事诉讼法中的含义为: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但申诉期间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