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家里也没有收到银行的律师涵,现在有自称是什么侦查科的说要我自首,而且不说地址,让我到路边等警车接,我有点怀疑,要不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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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是: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至于你信用卡的钱用于什么目的,不影响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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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首情节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的,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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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你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
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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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