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收养事实公证

子女抚养
2023-02-13 12:1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如下问题:
    1、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
    2、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之一提出申请;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事实收养公证书的办理程序: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公证处对自己的事实收养进行公证;当事人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并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当事人办理好公证手续,出具公证书。办理公证书需要的材料有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经济情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收养公证提交的证明材料要真实合法,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要向住所地、行为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