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的监理规定规范是: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目的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
0.3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
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
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