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在一家私营教育单位工作,任职老师一职,今年4月份入职,5月份实习结束正式入职,面试时老板许诺给予五险一金和寒暑假还有双休,每天工作8小时,可是入职以后第二个月开始每周只休一天,而且经常无偿加班,老板说后面给我们补休,两月后,老板给我们暑假休14天,说是以前单休给我们补的假就是算是暑假,放假期间我还来加班一天,不给予调休,现在我书面申请离职,16天之后离开公司,公司这边不同意,以交接工作为由要我30天后走,说前一天公司制定的新的员工制度我已经同意签字,所以如果我不提前走就算旷工处理,扣我工资,目前我的五险一金公司还没有给我交纳,如果公司扣我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