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婚前婚后 都有欠几家银行信用卡债务,妻子和丈夫 有个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还没还清 。 现丈夫去世,妻子继承了丈夫的另 一半遗产 ...也就是说所剩的遗产就是房屋贷款额 ... 1)妻子有义务还婚前的信用卡债务吗 2)婚后的信用卡债务要在他的遗产范围内还吗 ?

2019-05-05 08:3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 离婚后的债务清偿问题要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  
    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三、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的原则。在遗赠和清偿债务的顺序上,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遗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如果遗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则遗赠就不能执行。
  • 遗产的范围不仅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还包括其应承担的财产义务。遗产是被继承人遗留的一定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统一体,它们同时依继承法移转给继承人或其他人。继承人若接受继承,则必须连同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及债务等共同继承。
    反之,若放弃继承,则意味着继承人不再负有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同时也丧失了取得被继承人财产权利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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