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奶奶在去世前写了2份遗嘱还没来得及公证,但是遗嘱中有说把房子给我,现在我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但是要我大伯跟我爸签字,我大伯一直不签,要怎么办?

2018-08-06 18:3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应当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等具体的个人信息;遗嘱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签名及日期。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书的份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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