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过世了,我可以继承他的一套房产,我要去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带上我爸爸的死亡证明吗?

2018-08-06 18:38: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 继承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在具有涉外因素的继承中具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我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  
    一、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申请人为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组织)部门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函;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其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证明。  
    7.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遗嘱继承人的,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同法定继承人应提供的1至5项证件及材料;  
    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如该遗嘱为被继承人在域外所立,则该遗嘱还须经立遗嘱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3.有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如不能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则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