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我两万块钱,现在自己要用,让他还,都两个多月了,迟迟不还。有借条,没写还款期。用什么方法可以把钱收回来

2019-05-05 11:2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
    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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