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公司扣10天的工资,说是培训费,要追究我离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怎么要回我的工资?

2018-08-06 19:2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要看公司扣工资的理由是否合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对于管工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认定属于存在过错,要看你的工作职责及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2、对于克扣的年终奖和工资,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克扣行为涉嫌违法;
    3、单位让你提交辞职的行为,意在将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转嫁在你身上,日后主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将陷入被动,建议不要提交,可以等公司对你做出处分行为。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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