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以一审判决时间生效还是以二审判决时间生效?

2023-02-15 15: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
    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 一、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
    1、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各有不同。分别是:
    (1)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吗
    判刑是从拘留那天算。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对于不同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不同。
    1、对于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对于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对于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关于公告送达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法院送达诉讼文书,若存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适用公告送达: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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