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1990年向村委会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建房,己居住了28年,有当年与村委会,大队管区的购地凭证及有关协议书为证。现政府搞 棚户区改造要征收,请问本人能得到政府的有关赔偿与安置吗?

2019-05-05 16:5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材料和装修投入等花费,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相应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确定。
    如和分配的的话,可以根据家庭的成员的实际 情况去合理的分配的,或根据继承法去 分配的,如不知具体怎样分配合理 登陆 至( 法律咨询贴吧)详问与律 师 达人等。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
    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 一、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二、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
    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三、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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