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脾气不合,都是农村人,在一起工作,工资一直是他管,有一个男孩,嫁到他家之后建了房子,去年买了车子,现在我想离婚,孩子我也想带走,请问我能分点财产吗

离婚
2019-05-05 17:3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抚养权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双方虽然离婚,但是作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力和义务,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依照《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