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84年5月1日参加地方国营煤矿井下采煤工到1995年5月份企业宣布破产而国家没有对我们进行经济补偿更没有发放一文生活费怎么办连社保养老金都要自己每年每月交钱现在我已53周岁了找不到工作还欠社保养老金达3年之多没钱交怎么办?到底国家有没有经济补偿?单位不存在了找谁要回经济补偿?谢谢专家为我回答!

2019-05-05 20:55: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不养老,老人可以要求子女给付生活费,拒不支付,可以起诉子女,按照国家法定年龄,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没有生活来源的,应该得到抚养,子女应该给养老费。

  • 1、要看你父母户籍所在的农村是不是已经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工作(新农保目前只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还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是的话你父母亲就可以持各自的户口和身份证到村委会去办理参保手续。  
    2、因你父母都已年满60周岁,按国家规定你父母只需办理参保手续而不需缴纳养老费就可以自参保之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你父母这个基础养老金的领取还有一个前提:因为你们做子女的户口都是在市区,一定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你们必须要在单位或者社保局开具各自的已在市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收齐这些证明后就送给你父母新农保的经办机构查验,这样你父母就可以在不用缴纳养老费的情况下即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了。
  • 企业破产,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指已经工作年限,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不计)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多支付12年。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高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
  •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中国已经持续20年。
    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00%~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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