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家暴,第一次离婚法院没有判,后面原谅了,可依旧家暴受不了了,有一个1岁八个月的孩子男孩,我有工作,共同有一个房子车子,孩子我必须要,一直是我的妈妈再带,他的父母不带,离婚怎么判

离婚
2019-05-05 20:5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 父母负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推卸。除父母之外,其他人无直接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父母离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小孩满十周岁的,可以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在父母之间做选择。
  • 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子女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孩子尚在哺乳期,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