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夫离婚快四年了,他一直每个月只拿600块钱给女儿做生活费,现在法上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法律上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我与前夫离婚快四年了,他一直每个月只拿600块钱给女儿做生活费,请问现在法律上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
2019-05-05 20:5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发现前夫有隐瞒财产等上述情况后,有权要求再次分割,时效为两年,起算点为财产发现之次日起算,而非离婚之日起算。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小孩,抚养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