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拿假黄金骗了二十多万块钱,对方也是属于高利贷的性质,对方也收了一角的利息,这算是诈骗吗,会被判刑吗

2019-05-05 21:4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高利贷不能偿还,属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经济纠纷,不会涉及坐牢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2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   小金额的网络诈骗看数额定,超过3000元即可立案,按照诈骗罪处罚;如金额小于3000元,不构成诈骗犯罪,会被治安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那么第一时间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这时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你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对你的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如果是因为被骗转账,那么你可以向警方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通过卡号可以查询到该卡的开户点并且可以查询到资金流向,警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号获取到诈骗犯的个人信息。
    如果银行卡号密码被诈骗犯获取了,那么可以立刻登录银行官网,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然后再去ATM机进行相同的操作,这样你的银行账号就会被冻结,诈骗犯也就没办法对你的银行卡进行操作了。
  • 贷款诈骗又主动还款了处一定数量罚金。并可以减轻处罚,但不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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