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老婆在工厂上班中午11点3O打卡下班时在车间楼梯道左腿踩空摔成粉碎性骨折去劳动局认工伤他们说是下班时间不给认,请问律师这算不算工伤?谢谢!

2019-05-06 03:15: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你这个如果报警属于交通事故的话,可以申请工伤,如果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一般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同事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根据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个人认为以你的情形是不实用第十四条第六款的,应当按第十四条第五款执行,所以在这里必须确认的是你这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是规定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为各地对一些法律条款比较模糊的地方处理方式不一样,具体情况你还是需要到你们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并申请认定工伤。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上班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发生骨折的情况,通常可以霍克一次性赔偿金:7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平均工资指的是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伤疗养期间,公司要照付你工资和奖金。
    你去医院就诊时的交通费是可以报销的
    去医院看病的发票都留着,申报赔偿时,社保会根据医保核定目录报销给你一部分医药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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