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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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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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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如下:
一、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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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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